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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的误区

2018-06-01 北京龙景园 龙景园 点击量:

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已成为国家公共政策的基本取向,但在有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上,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误区。

城镇化

一是只强调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而忽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贡献。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没有获得城市居民身份,没有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极不公平的政策制度。
各个城市为农民工提供的公共服务,远远低于农民工为城市建设所作出的贡献。如果说测算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只是出于财政预算的技术考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以农民工市民化成本为借口阻止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那就陷入误区了。
其实,所谓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就是农民工应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而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即使是农民工没有进入城市而在农村生活,也应当平等享有。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其实是政府对农民社会保障的长期欠债。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大职责,是坚持“以工哺农”、“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体现。农民无论是进城务工还是不进城务农,都应当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政府对此责无旁贷。
其实,从社会文明进步的角度来看,农民工市民化的收益远远大于其市民化的成本。如果我们要走向文明,那么我们的整个民族和国家都将从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中获益。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建立歧视性的制度安排,同时又习惯于在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中治国理政。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不能再坚持和延续历史上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安排了。
二是只强调中小城市农民工市民化,而忽视特大城市农民工的市民化。

这种观点几乎是政学两界的基本“共识”。其实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大量农民工就业生活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这是基本的事实。
城市化的过程本来就是农民进城的过程。越是大城市,就越具有吸引人口的集聚力。像深圳这座人口上千万的特大城市,完全是在改革开放政策的号召下由成百上千万的外来人口共同劳动创造出来的。
本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但如果我们的城市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人口应当享有的公民权利视而不见,这绝不是现代文明应当具有的基本观念。一些人还以特大城市面临新的环境、资源承载压力以及“城市病”为由,拒绝给农民工等外来流动人口市民身份和基本权利,其实这也是一种严重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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