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展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方式,记录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保存着民间传统的文化精髓,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中国古代乡村社会及其族群生存和发展智慧的结晶,是农业文明发展的见证。在工业文明时代,传统古村落不断走向没落,但其独有的文化魅力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何保护好古村落,使中国传统文化得以继续传承和发扬,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使命。
一、什么是传统古村落
2008年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认为,历史文化名村(镇)应当:文物丰富,历史悠久,保留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当然,这时从国家层面而言的,而且其中还包括了对历史文化名镇的界定,因此,是较为严格的,但对我们定义传统古村落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07年,广东省公布了《广东省古村落认定标准》,认为古村落是“清代以前形成,现存历史文化实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民俗风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村落。”据此,广东省先后分两批,公布了64个古村落。
二、古村落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性破坏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对古村落整体风貌的影响
古村落旅游开发,要接待大批游客,原先的基础设施是无法满足要求的,需要修建更多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住宿餐饮接待点等。这些设施的建设,在材料选用、风格设计、位置选择等方面,都会对古村落旧有的格局和景观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根本性的改观。古村落的原真性是古村落旅游最大的旅游吸引点,如何在满足游客旅游基本需求服务的前提下,保持古村落大笔原真性,是古村落开发者所面临的最大难题。
2、新项目建设对整体景观格局的破坏
古村落旅游开发会吸引投资商投资新的旅游项目,这些旅游项目的建设是在整个古村落的格局中凭空出现的,如果布局和设计合理,会增加古村落的整体审美和旅游吸引力,但更多的情况是破坏古村落的整体美。
3、业主自行改造对古民居的破坏
古村落中的古民居大多属于死人财产,业主出于经营和旅游接待的需要,私自对建筑进行改造,如:加层破窗、加装各种现代外部装饰材料等,把古色古香的民居搞得不伦不类。这些古民居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本身的坚固程度就不高,加上这样的改造,不仅产生景观上的破坏,也影响建筑物的寿命。
4、对其他文化遗存的影响和破坏
古村落的文化遗存,除了古民居等建筑物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文化遗存,如街道、桥梁、古树、寺庙、碑刻等,如果缺乏必要的配套保障措施和制度,尤其是管理制度、服务保障、建设规划和公民保护意识等方面的缺失,所导致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二)环境承载问题
1、游客数量激增带来的环境压力
随着古村落的旅游开发,游客数量会不断增加。游客的频繁出入,破坏、干扰和冲击着古村落固有的生态与人文环境,一旦超过其承载能力,就会激发旅游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2、旅游接待造成的环境承载下降
旅游接待需要大量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方面的支持,而提供这些旅游服务,会产生大量废弃物,这些污染物的就近排放会使古村落的环境承载能力下降,并最终对古村落的生态环境产生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这种影响不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对整个古村落的保护和旅游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三)对地方文化的负面影响
旅游开发能够促进乡村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给当地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这值得我们努力去做。但面对乡村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及原生态文化环境,面对相对处于弱势的地方传统文化,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会加剧文化失衡,造成诸多消极影响。
1、文化的庸俗化
从本质上来说,旅游就是人对异质性文化的体验与追求。独特的传统文化可以满足游客求新、求异、求奇的心理需求。但是,某些旅游开发商往往以现代艺术形式对传统文化进行不恰当的包装和改造,使之失去了原有内涵;有的开发商为了迎合某些游客的需要,把一些陈规陋俗、低级趣味的东西搬上舞台;还有的开发商不懂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和区别,照搬照抄,形成不伦不类的假民族文化。所有这些做法,都导致民族传统文化的庸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