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网络文摘 王璐 点击量:
很多市民在旅行社报名跟团游时,都会在一些旅游宣传单上看到“住宿相当于四星标准”、“豪华套餐”等类似的字眼。今后,这些表述将被明文禁用。省旅游局联合省工商局昨日发布通知,要求旅游宣传广告禁用“准×星”、“豪华”等表述,这好比给旅游服务广告戴上了“紧箍咒”。
通知要求,旅游广告中涉及的旅行社名称、旅游线路、项目、时间、价格等服务内容,应当清楚、明白地进行表述。同时,旅游广告中不得出现“准”、“相当于”、“同星级”、“豪华”等表述。也不得使用虚夸和攀附性用语,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不久前,一位家住武昌的黄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投诉一家旅游网站。黄女士称,暑期她在一家旅游网站上看到一则恩施避暑旅游的广告写得十分诱人,“全程准四星标准”、“国产豪华旅游车”,且价格又很便宜。于是她和家人一行五人报了团。“谁知去了之后根本不是那个事儿,准四星的酒店,感觉设施和经济型酒店差不多,导游还说,小地方能有这条件就不错了。”“比如航班,旅行社广告会注明机型,但不注明起飞时间,为了省钱就把航班安排在晚上,导致旅客第二天体力不足游兴大减。酒店也是一样,广告都会注明所住酒店的星级,同样的星级,价格差异的奥妙在于酒店的地段。不在景区或远离景区,价钱自然比较低,但游客每天往返酒店与景区的长途交通造成时间、体力的消耗非常大。”一位资深的驴友周涛认为,种种忽悠,让人觉得旅游广告很不可信。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有相似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有市民抱怨,一些旅行社推出的产品,广告上看到的价格蛮便宜,但是自己打电话去咨询时,却被旅行社告知,特价促销的产品已经没有了,要报团的话只有正价,“这明明就是虚假广告”。“其实我们也不想做这样的广告,但是整个市场都处于这样一种不健康的状况,如果你在广告中不打一些擦边球,也许会影响收客的效果。”昨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旅行社公关人员这样对记者说。
对于如何规范虚假价格宣传,省旅游局负责人介绍,刚刚发布的通知要求,旅游广告中标明的旅游项目价格,应注明报价所含旅游服务项目构成及有效时限。不得以不符合实际的虚低价格误导消费者,不得以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价格招徕旅游者。促销等优惠活动价格有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的,应当在广告中明确标注。
通知还特别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企业存在涉嫌无许可经营和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本地旅游广告市场的监管,对虚假违法旅游广告,要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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