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承包”的庙宇 利益下的信仰缺失(2)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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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越来越多名山大川被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进景区要先收取门票,这使得景点内庙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开始逐步分离。虽大部分庙宇的实际所有权仍在国家或集体手中,但承包者却获得了完全的经营管理权或短暂的占有权,如禹王台庙,其承包者可自主改变庙宇格局、采用自己的经营方式等,这种情形对民间信仰的影响力也是不能忽视或小视的。
当前庙宇承包或兴建热的兴起,与“经济利益至上”观念的影响有极大关系,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模式在信仰领域的延续。在今天的中国,大多数的名山大川、寺观庙宇、名人故居等被商业化与产业化,成为地方政府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而对像庙宇这些与民间信仰相关的宗教场所而言,限于地点及其所进行活动的性质,政府机构往往无法公开“经营”,于是便转为个人承包,这样一来,政府既不用承担直接责任,又能获得数目不菲的承包费用。如昆明宜良岩泉寺,虽仅为国家AAA级景区,一年承包费竟高达720万元。而从承包者角度来说,通过缴纳承包费而获得经营自主权,亦能获得滚滚财源。
其实,对于这种“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中央政府早有关注。1994年,当时的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就发布了《关于制止乱建佛道教寺观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支持、参与乱建庙宇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搞“租赁承包”等。2012年10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0部门又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严格制止当前寺庙宫观“被承包”“被上市”的现象,严禁地方党政部门和领导借发展文化、发展地方经济的名义以此敛财。不过鉴于当前寺庙宫观的强大“吸金”能力,这些通知要求能否真正发挥效力还需拭目以待。
此外,庙宇承包热潮也与当下的信仰大环境有一定关系,这在民间信仰领域体现得更为明显。长期以来,民间信仰一直是我国民众中极为流行的神灵信仰方式。20世纪初,在“民主”“科学”思潮影响下,民间信仰开始被冠之以“迷信”“愚昧”等各种称呼。新中国成立后,民间信仰更是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压制,大量寺庙宫观被拆毁、各种宗教信仰活动被禁止、大量神职人员被打压,从而导致了民众生活中民间信仰的“被排除”与缺失。80年代后,随着信仰大环境的逐渐宽松,民众的神灵信仰情结又被激发出来。但由于原有信仰场所等的大量拆除,于是出现了宗教“服务市场”与民众信仰需求间的矛盾,从而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当下这种乱建庙宇及庙宇承包等现象的出现,现有“宗教产品与服务”的价格也随之提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的庙宇承包热潮若进一步发展下去将极有可能反过来造成民间信仰在民众生活中的进一步缺失。如在禹王台庙,由于门票的收取及承包人对原有庙宇建筑与神灵格局的极大改变,一定程度上阻碍和消减了当地民众对地方神灵的祭拜活动与心理认同,长此以往,必将对民众信仰活动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对于当前庙宇承包的热潮,不是单单发布禁令就能解决问题的,可能还需要多方面的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