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 龙景园网 高宏存 点击量:
文化资源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智力劳动的创造物,它以各种有形或者无形的内容表现出来,可以作为文化生产的原材料或文化生产所必需的条件,经过各种形式的生产或经营活动为人类带来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文化角度来思考,文化资源、文化产业与城镇化建设有一种什么样的内在联系?从国际视域对此给予解释和说明,不仅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而且对当前我国推动城镇化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照价值。
活化文化资源
城镇化建设中,强调文化规划和文化服务是城镇化建设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伴随着我国10多年房地产行业快速增长,房地产行业扮演了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角色地位,因此正确理解城镇化中文化的功能地位和活化功能,尤其具有针对性。
城镇化建设不是人为的“造城运动”,而是一个产业发展带动相关元素集聚的自然过程。我国工业化率对于城镇化率的贡献远低于发达国家,除了城乡二元乃至于城市本身的二元结构制约外,归因于房地产开发的硬件设施建设并没有与产业、资源环境、生态保护、文化服务等因素密切结合发展,由此在地方上出现了很多“鬼城”“死城”和“睡城”。
城镇化最重要的是人的城镇化,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文化内容和服务提供、文化消费的引导等都必须作为推动城镇化建设中的必选项加以考虑,没有文化环境营造,没有文化活动内容,没有文化传播与形象塑造,没有文化发展创造的城镇化就不是新型城镇化,也不可能建设成宜居的城市。
文化生态平衡的推动力
我们要建设的新型城镇应该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生态和文化等各方面的相互平衡,把城镇从工业经济时代的生产功能转变成知识经济时代的服务功能,把城镇由生产空间变成生活空间和文化集镇。城镇化建设必然会带来一种新的文化空间布局的塑形,生成一种新的文化范式。因此,如何传承原有文化,创造新型文化内容,维护一个新型市镇和社区的活力,是推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予以解决的课题。
文化生态是一种结构性存在,既包含由于历时性发展所积淀下来的文化传统、习俗和有意义的场所,也包含凝结着时间价值形成的空间关系,特别是一些有形文化建筑的空间布局。这种文化因素的时空布局具有稳态化特征,城镇化建设中很可能对既有文化生态造成毁灭性破坏,这种文化遗产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复原。建设性破坏成为城市建设的致命伤,也成了文化发展的灾难。
怎样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发展中如何保护好当地环境和地域文化传统及特色?也正因为没有文化空间布局的考量,城市宜居成了奢望,西方工业化时期城市生产性功能弱化不断变迁发展的进程,到了我们的城市化进程中却得到了放大性强调,城市服务功能不足,没有成为一定区域文化服务、信息聚集传播中心的角色,城市文化创造和活力不足,制约了发展内生动力的成长。
比如在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中,各地秉承了工业经济发展的惯性思路,产业进园区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建筑本身的建设,然后招商引资,实行房东式管理模式,园区也仅是一个生产性空间,功能单一,而没有很好的与社区、文化消费、时尚生活结合,难以成为文化活动场所,对城市文化创造和传承带来的活化作用极其有限。这就是典型的忽略了文化园区建设与既有文化禀赋传承嫁接,融入并产生新的文化生态环境的结构性问题。
完善的文化产业园区必须实现多功能复合价值,成为城市文化生态链条的一环和文化功能区空间布局的新组成部分。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开始的“新乡村再造运动”中,基于恢复美丽乡村,政府在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基础上给予完善建设,接续上了历史时序中的文脉。城市化进程除了大都市和城市群(圈)建设之外,也要关注小的城镇建设,而其中文化因素和文化资源的活化往往成为城镇复兴的重要动力,也是把隐性文化生态唤醒的一个重要载体和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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